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一百零三条

第一百零三条 客运业务代理范围:

办理行李托运和交付手续。

办理退票及包房、包舱退包手续。

其他业务:制作客船航次上客报告单、客位通报;检票、验票、补票、补收运费;危险品查堵及处理;遗失物品、无法交付物品管理;旅客和行李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