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七条 客运站应配备旅客上下船客梯和安全网,并负责搭拴工作。

由于客梯和安全网搭拴不牢(在码头、囤船一边)造成旅客伤亡的,由客运站负责。

旅客翻越栏杆(或船舷)上船造成伤亡的,由客运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