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五章 作业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港口经营人的责任 第九十四条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九十四条 第五章 作业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港口经营人的责任 第九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对客船的行李和货物装卸应予优先安排。如遇客船晚点,应尽力压缩客船的停港时间。 客船晚点时,客运站应及时公告。 第九十三条 目录 第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