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24年) 第九条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2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水资源税的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在所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