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一条 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听证参加人认为听证程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或者本规定的,可以向听证主持人或者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提出,听证主持人或者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作出相应的答复和说明。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