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水利部野外站应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日常管理队伍。依托单位应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强化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水利部野外站观测、试验和研究水平。

水利部野外站固定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其他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中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