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水利部野外站应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学术委员会由行业内外高水平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一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野外站固定人员原则上不能担任学术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五年,可根据野外站发展需要、成员履职情况等对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水利部野外站的发展方向、观测试验研究目标、重要学术进展、年度工作报告、科研诚信建设及其他重要事项。

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