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预算单位授权支付时,因凭证要素填写错误而在支付前发生退票的,由预算单位核实原因后重新通知代理银行办理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支付后,因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而发生资金退回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在资金退回当日(超过清算时间在第二个工作日)代理银行应通知预算单位并按原渠道恢复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