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工资支付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和有关政策。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项目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及国家统一规定的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中央单位按规定享受的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布的补贴、津贴和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