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预算单位依据用款计划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财政授权支付手续。

预算单位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时,因项目进度等特殊原因需超计划用款时,应及时将直接支付申请书及书面说明文件逐级报主管单位审核,经水利部报送财政部。

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准的用款计划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不得超额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