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原则上根据水利部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编制,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根据水利部下达的部门预算数编制。当水利部下达的部门预算数与部门预算控制数相差较大时,应根据部门预算及时调整第二季度分月用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