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2024年) 二、 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规则 (四)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2024年) (四) 二、 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规则 (四) 划分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等级。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结果按照信用状况从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信用优秀(A级)、信用良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较差(D级)。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行扣分制,初始分为100分,扣完为止。评价机关按照评价标准根据取用水户的取用水失信行为进行扣分,根据扣分情况确定信用评价等级。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违法取水行为,应从严从重扣分。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