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2022年) 4. 统一规则,规范交易。建立健全统一的水权交易系统,推进用水权相对集中交易,统一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 三、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三、 4. 统一规则,规范交易。建立健全统一的水权交易系统,推进用水权相对集中交易,统一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 三、 推进多种形式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八) 推进区域水权交易。对位于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可以对区域可用水量内的结余或预留水量开展交… 区域水权交易可采取公开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采取公开交易方式的,交易主体应当通过水权交易平台公告其转让或受让的意向,明确交易水量、交易期限、交易价格等。采取… (九) 推进取水权交易。取用水户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可以有偿转让相应的取水权。对水资源超载地区,除合理… 开展取水权交易,交易转让方应当向其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对节约水量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核定。取水权交易应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双方签… (十) 推进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在灌区内部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之间进行。灌溉用水户有转让用水权意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 灌溉用水户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交易,交易信息应汇集到水权交易平台,也可通过村内公告栏、水管站、灌区管理单位等发布供求信息,自主开展交易。交易期限超过一年的… (十一) 创新水权交易措施。鼓励地方将用水权交易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手段,完善水权交易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水权获… (七)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