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2022年) 开展取水权交易,交易转让方应当向其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对节约水量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核定。取水权交易应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明确交易水量、交易期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交易价格、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交易价格原则上综合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成本费用、合理收益等因素协商或竞价确定。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或变更手续。其中,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无需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审批机关在取水权交易批准文件中对交易后双方的许可水量、取水用途、年度取水计划等予以明确。跨区域的取水权交易,交易水量纳入转让方所在行政区用水总量考核。取水权交易期限在转让方取水许可有效期内的,交易期满后,交易的取水权归还转让方。

开展取水权交易,交易转让方应当向其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对节约水量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核定。取水权交易应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明确交易水量、交易期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交易价格、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交易价格原则上综合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成本费用、合理收益等因素协商或竞价确定。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或变更手续。其中,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无需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审批机关在取水权交易批准文件中对交易后双方的许可水量、取水用途、年度取水计划等予以明确。跨区域的取水权交易,交易水量纳入转让方所在行政区用水总量考核。取水权交易期限在转让方取水许可有效期内的,交易期满后,交易的取水权归还转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