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2025年) (十二)

(十二) 加强用水权交易日常监管。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用水权交易日常监管,重点对用水权交易水量的真实性、交易程序的规范性、交易是否属于负面清单的情形、交易后双方用水行为的合规性等进行监管,跟踪评估用水权交易效果,对用水权交易弄虚作假、交易不规范等问题,应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切实规范用水权交易及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