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2025年) 三、 积极推动跨省区用水权交易 (六) 水利部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2025年) (六) 三、 积极推动跨省区用水权交易 (六) 创新跨省区用水权交易措施。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探索对区域、取用水户、灌区和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户节余或闲置的可用水量进行回购或收储,在保障区域生活、农业、生态合理用水需求下,将回购与收储的可用水量用于开展跨省区用水权交易。 因地制宜推进跨省区非常规水交易、水预算节余额度交易,以及具备利用黄河水、外调水、非常规水等多水源的省区之间通过用水权交易促进水源置换。鼓励社会资本、金融机构通过…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