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2005年) (三)

(三) 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受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