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修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2010年) 三、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采砂设备功率超过1250千瓦,不具备平缓移动的开采作业方式的;” 水利部关于修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2010年)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三、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采砂设备功率超过1250千瓦,不具备平缓移动的开采作业方式的;”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