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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水利部关于修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2010年)
  3. 三、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采砂设备功率超过1250千瓦,不具备平缓移动的开采作业方式的;”

水利部关于修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2010年)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三、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采砂设备功率超过1250千瓦,不具备平缓移动的开采作业方式的;”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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