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监督规定(试行)(2019年) 第二章 水利监督规定(试行)(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范围和事项 第五条 水利监督包括: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水利资金使用,水利政务以及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 第六条 水利监督事项主要包括: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