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标准的立项 第二十四条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标准的立项 第二十四条 标准主要起草人应为标准制定过程中承担技术、科研、试验验证等工作且贡献突出的个人。第一起草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本专业领域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标准编写的有关规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解决标准制定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其他主要起草人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相应的实践经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