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主编单位应是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领先技术水平的法人单位,并具备标准编制所需的人员、设备及相关条件。参编单位应是本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法人单位。

修订类标准应优先选择原主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