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全国水利监管平台存在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可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