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信用评价机构 第二十七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信用评价机构 第二十七条 信用评价机构应建立评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档案存放、保管场所和设施,配备专人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有关档案信息管理有效期为10年。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