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2024年) 第二章 事故等级和报告 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202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事故等级和报告 第十二条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当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跟踪、督促、指导。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