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六十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十五条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六十五条 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