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七条 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使用项目资金采购重要设备、材料时,按照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办理。 第六十八条 国家对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国际招标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