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七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