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六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