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书一式两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名单;
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清单;
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材料;
生产的启闭机在水利工程中使用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拟申请使用许可证的启闭机产品的型式和规格;申请两种以上型式的,可以一并提出申请。启闭机产品的型式和规格划分见附件。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