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合同的订立、履行、备案审批与验收情况;

合同变更索赔与争议事项的解决;

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