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一章 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监督管理,保证水利工程合同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水利工程实际…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合同、运行维护合同等。 第四条 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五条 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合同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