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 第十条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条 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 第十条 各地区及有关单位要加强项目储备,根据工程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合理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并测算资金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工程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