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2018年) 第四章 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五条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五条 除船舶、水上设施遇险、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之外,严禁船站发送遇险、紧急信息;测试设备发送遇险、紧急信息,须事先报告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