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以部门内设机构、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等名义制发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