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气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