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9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三十五条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9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三十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