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0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对当事人同一气象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气象主管机构作出罚款处罚,实行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制度。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