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航航班时刻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二十七条 民航航班时刻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二十七条 协调人应当具备航班时刻管理方面的知识技能和协调配置经验,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基于适用的协调参数协调配置航班时刻。 对航班时刻的使用进行监控,并与相关航空承运人进行对话。 出席并参与航班时刻协调委员会会议、航班时刻大会和集中办公。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