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

(二) 加强航班正常管理

持续抓好航班正常工作。一是严格把控发展质量。在增加航线航班、引进运力等方面坚持严格的标准,确保发展速度与机场容量和资源保障能力相匹配,严格控制长期超负荷运行。二是科学把握运行标准。统筹协调好运行标准与安全裕度、运行安全与运行效率的关系,优化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的运行标准及流程,防止过度挤占效率的“内部标准”。三是持续改进保障能力。着眼于提高运行效率和地面保障能力,着力增加和不断优化空域,调整航路结构,统筹机场新建、改扩建项目,适度超前建设航站楼、停机坪和跑道、滑行道系统,充裕配备牵引车、摆渡车、客梯车;要加快推进二三类盲降系统建设和运行、机坪管制移交。四是不断增强技术支撑。大力推进新技术运用,全面推进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应用,继续加大平视显示器(HUD)技术应用力度,深入开展基于性能的导航(PBN)运行,加大对FOD探测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完善CDM系统运行,实施协同决策全国一体化,推进A-CDM系统建设。

着力健全航班正常管理体系。加强资源能力、信息畅通、协同联动、快速处置等方面建设,提升航班正常管理能力。一是构建以运行控制为核心的航空公司运行管理体系。航空公司要转变生产组织管理方式,进一步整合内部机构,突出运行控制部门核心地位,加强运行控制部门能力建设,发挥运行控制部门组织职能;抓好系统建设,完善内部考核,形成航班编排科学、运行监控全面、风险预警及时、应急处置有效的航空公司运行控制管理体系。二是构建以提升运行效率为核心的机场保障管理体系。机场要明确自身定位,调整组织结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以提升地面运行保障能力为核心,形成保障有力、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机场地面保障管理体系。三是构建以流量管理为核心的空管运行服务管理体系。空管部门要加快深化空管体制改革,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完善流量管理体系。要加强信息共享,与机场和航空公司建立协同决策机制,实现不同层面容量与需求的平衡,形成协同联动、指挥高效的空中交通运行服务管理体系。四是构建以考核机制为核心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行业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考核机制这一核心,改进航班正常统计,强化航班时刻管理,完善考核指标和管理措施,将航班正常性与资源分配挂钩,丰富航班正常监管手段,强化一线监管力量,严格依法实施监管,对未能达标的严格限制、对违反规定的严厉处罚、对未能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追责,形成法规健全、机制完善、监管有力的航班正常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