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