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章 预先飞行计划的批准 第一节 定期航班预先飞行计划的批准 第三十条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预先飞行计划的批准 第一节 定期航班预先飞行计划的批准 第三十条 在民航总局定期航班计划文件下发之日至新航季开始期间以及航季运行期间,中国航空营运人提出的定期航班预先飞行计划申请,受理部门在航班开始执行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做出决定并通过SITA电报、航空固定业务电报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