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托运人、托运人代理人、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作为严重失信行为记入民航行业信用记录:

违反本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违反本规定,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章、电子标识或者篡改电子单证的;

违反本规定,造成运输航空事故或者严重征候的;

违反本规定,12个月内造成运输航空一般征候两次(含)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