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第五章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二节规定的简易程序: 第二十六条 民航地区行政机关监察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第二十八条 当场处罚时依法给予100元以下罚款或者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或者当事人按规定方式缴纳罚款有困难并经当事人提出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不属上述情况的罚款,应…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提出异议、申辩的,监察员应当听取并复查。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