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第五十七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限按工作日计算。 第九章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