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第八章 处罚监督 第五十六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八章 处罚监督 第五十六条 监察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或者滥施处罚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