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百四十五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六百四十五条 第十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百四十五条 管制单位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持续满足运行条件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章 目录 第六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