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二章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第三节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三节 第十二章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第三节 陆空通信联络失效 第四百六十八条 当与航空器失去陆空通信联络时,管制员除查明失联原因外,还应当迅速采取如下措施: 第四百六十九条 失去陆空通信联络的航空器需去备降机场时,在确实判明航空器可以收到管制指令的情况下,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第四百七十条 如情况表明陆空通信联络失效的航空器可能飞往飞行计划中规定的备降机场时,应当将失去通信联络的情况通知备降机场的管制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受改航影响的管制单位。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管制单位收到发生陆空通信联络失效的航空器已经恢复通信或者着陆的情报后,应当通知航空器发生陆空通信联络失效时所飞行区域的管制单位,及其飞行航路沿线的有关管制单位… 第四百七十二条 目的地机场所在地区的区域管制员应当在航空器预计进入着陆机场区域前15分钟不断地发出着陆条件,指示航空器在已占用的高度层上飞向着陆机场导航台,并且通知进近管制单位… 第四百七十三条 管制员应当在失去通信联络的航空器预计到达着陆机场导航台上空前10分钟,将等待空域内该航空器占用的高度层空出,禁止其他航空器穿越。在该航空器预计到达导航台上空的时… 第四百七十四条 失去通信联络的航空器已经着陆,或者已经恢复联络,或者航空器预计飞越导航台上空30分钟内发现航空器的,可恢复其他航空器的活动,并立即通知有关管制单位。 第四百七十五条 因磁暴影响失去陆空通信联络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第四百六十七条 目录 第四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