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第四节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四节 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第四节 雷达管制移交 第四百零一条 雷达管制移交应当建立在雷达识别的基础上并按照双方的具体协议进行,使接受方能够在与航空器建立无线电联系时立即完成识别。雷达管制移交时,被移交航空器的间隔应当符合接… 第四百零二条 进行航空器雷达识别移交的方法如下: 第四百零三条 实施移交时,移交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四百零四条 实施移交时,接受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四百条 目录 第四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