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百九十一条 雷达管制员在与航空器建立联系时应当要求航空器驾驶员证实高度,但下列情况除外:

航空器驾驶员报告了高度;

管制员为正常上升和下降的航空器指定了一个新的高度;

航空器高度已经被确认,雷达数据表明航空器在指定的高度上飞行;

航空器为从本系统中其他席位或者扇区移交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