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三百七十二条

第三百七十二条 一次监视雷达和二次监视雷达用于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时,可单独使用或者结合使用。用于提供雷达管制的监视雷达设备应当符合民航局相关规定。